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根据《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字[2024]3号)文件(附件1),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分配
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硕博连读的名额包含在招生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由招生学院统筹安排本学院各种招考方式的招生计划。
二、选拔对象
与招生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统招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符合《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考核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现硕士生导师同意后报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下表:
专业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咨询电话 |
咨询地点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1668699 盖老师 |
材料楼三楼353室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1668309 马老师 |
化工楼D302 |
2.招生学院对报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3.招生学院依据《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考核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4.12月20日前,招生学院将硕博连读生推荐名单、《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包括复试简况表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在内的考核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报送的硕博连读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应在当年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检查工作。
7.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博士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论文撰写与答辩、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附件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字〔2024〕4号 )
附件2:河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